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商州区被命名为陕西省双拥模范区。双拥工作是“地方拥军优属、军队拥政爱民”工作的简称,源于1943年延安地区开展的“拥政爱民、拥军优抗”活动。
长期以来,商州区委、区政府紧跟中央关于双拥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双拥工作的规定要求,将双拥工作的开展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在驻区部队基础建设和生活保障、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上下足功夫。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履行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商洛市商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的十条职责,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做好双拥工作,在商州区营造出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情谊深”的良好氛围。(商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