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区县资讯 -> 正文
山阳“五强化五提升”扎实推进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发布日期:2020-10-30 14:57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继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及初期扑救工作会后之后,山阳坚持从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四确保四实现”目标(即确保重点区域、敏感时段不发生森林火灾,实现森林火灾发生率不超过每10万公顷1起;确保初发火情能得到有效扑救,实现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80%;确保在火灾扑救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实现干部群众安全的有效保障;确保每一起森林火灾肇事者受到处理,实现社会防火氛围的整体提高),狠抓责任夯实、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基础保障等重点环节,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进入防火期后,及时召开县政府常务会、防火专题会研究,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火灾预防及初期扑救工作责任落实的通知》等,进一步明确各镇办、主管部门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和成员单位联镇包抓

责任,县政府与各镇(办)、镇(办)与各村、村组与农户,林业局与镇(办)农综站、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森林公安局逐级签订包抓责任,确保每一个山头、每一片林地的防火责任都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群防意识。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警预报及火灾防范、人员自救逃生等知识;以镇办为单位,组织脱产干部、村组干部、村护林员等深入重点林区、火灾易发多发地段、重点区域进出路口,通过设置宣传标语、出动防火宣传车、设立防火检查站等形式,做到重点林区有宣传碑、入山路口有警示牌、电视网络有广告、镇村有专栏、村组有标语、农户有通知书、重点人群有防火短信,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科学防火、安全避险的能力。

三是强化巡查巡护,提升管控水平。在防火戒严期前的冬闲时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镇村为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有计划、有组织的对田间秸秆、林缘地边杂草、坟园内的荒草等采取清理、掩埋等手段集中消除,减少后期发生森林火灾几率。进入戒严期后,要求各镇(办)抽调专人检查,对焚烧秸秆、地边草等野外用火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力度,提高震慑效果。要严把春节、清明节、春耕生产期和进山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林区和城周绿化造林地块等关键区域,要加大巡护看守力度,重点监控;对重点人群尤其是留守老人、学生要加强家庭监管,村组干部签订监护责任书并定期回访提醒,严防吸烟、烧地边等引发火灾。

四是强化应急准备投入,提升保障能力。各镇办、各单位要从实战需要出发,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处置预案》,充实义务扑火队力量,加强培训和演练,配备必要物资,有效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扑得灭。县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要加强森林火险会商联动,完善预警预报制度,加强短期森林火险预报和中长期森林火险预测,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一旦发生火灾,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撤离受威胁的人员。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盲目扑火,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五是强化协调配合,提升工作合力。县气象部门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做好关键时期人工降雨(雪)准备;县广电、网络等适时部门播放公益广告,开展专题报道;县科教部门将森林防火知识列入教学内容,定期安排防火安全课;县交通、林业部门扎实开展联合宣传,明确林区养路工人职责;县公安、应急、市监、消防等部门,全力配合县森林公安局打击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专项行动;县委和政府督查室、县森林防火督查组适时对各镇办森林防火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督办整改、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等制度,加大整改,堵塞漏洞,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