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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5 10:07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作者:zw407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部、省、市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渠道、夯实基础,深化公开、提高实效,全面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密切了警民关系,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推动了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良性向好发展。特别是按照《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政务会公开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一、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提升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和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雷雨先后3次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赵黎军任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及宣传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及时参照省公安厅任务分解方案制定印发了《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方案》,对公开内容明确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夯实了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主动公开。一是全面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省公安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两个网站(公安门户网站、公安内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及电视、广播、报纸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全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公开警务信息3500余条,利用公安内网公开信息500余条,主动回应政策解读400余次。加大新浪、腾讯@商洛公安政务微博运行力度,开通了商洛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警务信息及工作动态,回复网民留言、咨询,微博信息发布量、粉丝量、影响力均居全市前列,先后在微博上设置了#节日警相随#、#警方在行动#、#微提醒#等话题,共发布微博信息660余条、微信385条,2178篇公安新闻稿件被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用,进一步提高了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同时,把窗口建设作为警务公开的突破口,不断完善警务公开内容,共在窗口单位设置宣传栏、留言板、橱窗等150余个,设置领导监督岗展板1块、部门民警去向公示牌28个,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公布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二是全面深化简政放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将公开透明贯穿于行政审批全过程,及时公布取消、下放和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目录以及简政放权的具体举措,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结果公开工作。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清理汇集行政许可项目,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公开透明运行。编制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依据、事项、程序、时限、承办单位、联系电话等,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加快推进岗位职责、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工作规范、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信息公开。三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财政性资金、人事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积极推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执法职权、执法程序等内容的公开,及时、准确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相关消防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促进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继续向社会公开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同时,加大了人事信息等内容的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准确发布各类警务信息。今年以来,共公开行政执法、财政性资金、人事等信息20条。四是认真做好微博舆情快报、市长信箱及市长留言台办理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微博舆情快报、市长信箱、市长留言台办理回复工作,不断加大督促落实工作力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共办理省厅舆情快报5期、市长信箱15条、市长留言台16条,全部办理公开到位。

三、拓宽渠道,推进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申请。对行政处罚类的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答复公开率。对于群众需求集中的政府信息,及时纳入主动公开渠道。同时,不断深化对行政法规、规章的理解应用,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水平。完善研究会商、争议化解等工作机制,妥善应对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继续定期梳理分析典型案例,做好案例汇编工作,及时公布了《刑事案件报告备查制度》、《刑事案件告知制度》等相关信息。

四、落实措施,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相继完善下发了《警务公开工作办法》、《警务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警务信息公开办法》及《进一步加强警务公开工作的通知》、《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方案》,坚持做到公开警务、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明确有关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职责、程序和责任追究。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五、加强监督,强化体系建设。一是强化监督保障体系。完善考核制度,深化考核评估的方法和途径,优化考核评估指标,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利用,将年度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增强考核评估权威性。二是建立督促整改机制。将信息公开的要求贯穿于行政工作的各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公开,查找、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三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程序等,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四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到有机构、有制度、有专人、有安排、有考核。重点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通过邀请专家、分析案例、座谈交流、调研考察等各种形式,正确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不够规范,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强,工作队伍专业性不强等一些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 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同时督促检查各县公安局、分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拓展公开方式。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商洛市公安局

2018年1月15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商洛市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51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6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7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6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8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178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6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0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8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1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3

六、举报投诉数量

15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458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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