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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司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21 16:03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作者:zw407

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商洛市司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商洛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shangluo.gov.cn)信息公开专栏。联系地址:商洛市行政中心429室;联系电话:0914-2313804,传真:0914-2383804。

一、概述

2013年,我局继续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并按照市政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内容,通过加大领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局主要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参与省市各类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30余人次。落实了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制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商洛市司法局截止2013年12月31日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8条,更新政府信息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3条,占3.4%;政策、规范类文件信息11条,占12.5%,公告类信息3条,占3.4%;工作动态类信息50条,占46.8%;工作意见、工作规划和表彰类信息9条,占10.2%;其他类12条,占13.6%。

(三)主动公开范围

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司法行政要闻、政务信息、法制宣传、公律服务、基层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效能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机关党建、司法研究;

机构职责公开情况: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工作职责;

政策法规公开情况: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标准及其政策解读;

规划计划公开情况:教育培训计划、法制宣传规划;

司法行政监察公开情况:行政处罚公告、司法行政审批及公示;

办事规程:部门主要办事依据及流程;

投诉举报:部门投诉举报地址、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

人员任免和公务员招考: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免及公务员招考情况。

(四)公开形式

商洛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全“商洛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的公开,同时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分别送交市档案馆,供市民查阅本机关政府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商洛市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本机关的请示件及涉密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商洛市司法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商洛市司法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及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3、建立健全监督考评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市司法局机关文明科室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促进市局机关自觉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商洛市司法局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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