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具体、公开程序严密规范、公开形式方便有效,不断提高了食品药品监管的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基本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局长担任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各自范围内政务公开工作、信息维护工作以及部门信息公开的责任,形成了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层级负责和专人负责相结合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同时,将政务公开作为局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局内目标责任考核范畴。政务公开经费和办公设备得到保障落实,我局投入政务公开设备等费用4万余元,对网站功能做了进一步完善,为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经过层层梳理、审核,制定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对外发布。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方位规范,实现阳光、便民、高效行政,进一步简化流程。在充分保证行政许可准确性、公正性、公开性的前提下,尽可能的简化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尽力达到便民的要求。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我局制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确定专人加强督促检查,根据需要及时将我局应向社会公开与发布的12类信息522条进行了公开。其中:组织机构4条,行政法规65条,行政许可271条,工作动态210条,工作文件58条,公众服务37条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凡是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开。
2、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3、群众既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网上在线咨询,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没有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行政复议、诉讼与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学习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梳理信息内容,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结合《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的实施做好各类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和细化涉及药品生产经营资质、药品质量监督检查、食品监督检查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认真梳理,完善网上信息公开专栏,加快更新的速度,加大信息更新数量。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技术、资金、人员投入,根据工作需要对门户网站内容进行更新完善,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充分发挥市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