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商洛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angluo.gov.cn/)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商洛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14-2324297。
一、概述
2013年,按照商洛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气象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相关工作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进一步明确职责、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同时,对公开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对公开的每一条信息我们都予以严格审查,把好关口,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气象信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重要会议、人事任免、应急管理、公告通知、灾害预警信息、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重大项目执行情况、工作动态等。
2013年,我局分别通过商洛市政府网和商洛气象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6条,其中气象服务信息125条,气象科普23条,工作动态信息628条,规划计划10条。
(一)互联网。商洛气象网主体是商洛气象信息网,为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信息、政策法规、气象科普、工作动态等。同时,我们还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进行日常维护更新,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公开信息内容。
(二)工作简报、短信平台。我局在重要性、关键性天气服务中,秉承“主动、及时、优质”的传统,做好每一次服务保障工作。例如及时发布春节、清明、“五一”、端午、高考、中考、三夏等天气预报,全市“两会”、春运、春播、第二届秦岭旅游节、综合应急演练等重大社会活动中,都圆满、出色完成保障任务。据统计,2013年,全市共发布全年共发布《气象信息》87期、《重要气象信息》27期、《气象信息快报》19期、《商洛气候与农情》12期,《气象决策服务参考》14期,《农用天气预报》3期,《病虫情报》13期,《商洛气候与核桃》专刊2期,《商洛气候与板栗》、《商洛气候与中药材》专刊各1期,《商洛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4期,《商洛三夏气象服务专报》4期,《商洛秋收秋种气象服务专报》5期,提供气候影响评价2次;决策短信44671条,服务人次数超过180万。
(三)新闻媒体。在商洛电视台、商洛日报、商洛新闻网、中国气象报、陕西气象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多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天气预报、各类生活指数预报以及气象科普知识等资讯,深受广大市民喜爱,提高了服务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其他公开方式。商洛市气象局及时维护腾讯、新浪官方微波,并于2013年4月在人民网开通官方微薄, 微博内容涵盖常规天气信息、突发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等等。气象微博的开通有效扩展了商洛气象信息,尤其是突发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播的渠道,令天气资讯能更及时、更广泛地惠及大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未出现相关支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工作进展顺利,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让市民熟练掌握了解关系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法,同时也能有效促进气象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