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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07 17:37 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站 浏览次数: 作者:song1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条例》规定和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一是抓好政策规范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要求全体同志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政策规范的自觉性和规范性。二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设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了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了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措施,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程序,以及信息更新的责任科室、更新周期、更新方式等,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三是不断拓宽政务公开载体。实现公众网上查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通过审计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目、投诉邮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畅通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0914-2312796)及时受理社会各界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8条,在我局审计门户网站公开审计公告12条、通过行风热线、开辟政务公开栏、制作展板等方式,依法公开信息35条。

三、其他公开事项及处理事项

2011年我局未发生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也未发生咨询、投诉和行政复议事项,也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务公开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同时加大政府公开信息力度,除涉及保密以外的政府信息都要公开。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阅。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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