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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发布日期:2025-05-31 11:02 浏览次数:

自2021年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市打造“一都四区”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夯实举措,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商洛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及各县区创建规划分别通过国家环境部、省环境厅评审发布实施;商州区、柞水县荣获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一批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柞水县成功创建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山阳县、镇安县荣获第二批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聚焦创建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围绕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6大领域10项任务,编制并发布实施了《商洛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逐单位制定年度任务清单,落实推进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实行创建目标责任制,与各县区和创建专班成员单位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细化制定创建工作方案、任务清单等,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和要求,有效夯实创建工作责任。建立周通报、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机制,定期督查通报,严格考核奖惩,各级各部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

聚焦重点任务,强化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守生态环境底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之以恒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查隐患、补短板、促提升”、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攻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多个专项行动,为市域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保驾护航。2024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7天,连续8年进入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全市11条主要河流25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标准,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83%,提前2年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聚焦特色亮点,丰富创建内涵。在完成创建规程规定指标任务的同时,创新开展以“打造三个平台、建设两大场馆、实施八项工程”为内容的“328”特色创建。以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和国家秦岭生态大数据中心为支撑,聚力打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平台;发布实施29个“两山”转化创新案例,创新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平台;深入挖掘商洛戏剧文化、诗歌文化、红色文化和秦岭地域文化,精心打造秦岭生态文化示范平台;展示秦岭自然生态保护成果的秦岭博物馆建成并全面对外开放,全力抓好蓝天巩固、碧水改善、青山保卫等八项工程。在各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各项“328”特色创建任务按计划推进,全市创建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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