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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奋力谱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篇章
发布日期:2025-05-31 11:30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丹凤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县战略,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治理水平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2022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全市第一,2023年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县委、县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头等大事来抓,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一县五区”建设总体布局和党政议事日程,一体推进落实。2022年以来,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18次、县政府常务会21次、工作推进会和专题会议等30余次,及时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精心谋划污染防治攻坚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突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每年将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5%用于环境监测及能力建设,不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夯实政治责任,强化履职担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深入一线督导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结合分管实际,常态化监督检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同时,加强对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责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聚焦重点关键,打好防治战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2022年以来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到二级标准,优良天数稳定达到335天以上,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列全市前三。深入实施水生态巩固提升项目、全域污水处理PPP项目,扎实开展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蔡洼矿区综合治理等工作,目前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11座,5座已建成投运,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达到93.8%,治理历史遗留矿硐105个,治理废渣25.49万立方米,建成矿硐涌水处理设施1座,现累计处理含锑废水39.5万立方米,累计减排锑275.5千克,丹江干流锑浓度稳定可控。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落实优先监管地块2块,完成了30个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创建绿色矿山3家,在建矿山恢复治理面积9.4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74.75%,2023年度荣获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示范县。


严格执法监管,提升执法效能。扎实开展各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累计立案处罚30起,罚款250.673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扣押2起,查封1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起、移送涉刑案件1起,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起,受理办结各类信访投诉287起。从严落实“双查”机制,坚决排查整治秦岭“五乱”问题,县纪委监委立案3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县检察院公诉20件28人,县法院审理16件、处理22人,县公安局移送起诉案件31件、涉案33人。


全面整改问题,筑牢生态底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8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7个,“锑浓度超标影响丹江水质”问题正在按时序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交办的26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第二轮省委生态环境环保督察交办的14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到位,反馈的1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2个问题已立行立改,其余9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交办的3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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