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原卫生部令第26号)的精神,现对拟发布的商洛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发布内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公示后5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直接向我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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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doc 2.医疗广告审查证明.doc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doc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doc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