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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出台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和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索 引 号 szfb/2025-00011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1-06 11:55
名  称 商洛出台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和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商洛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和《商洛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城市集中供热和二次供水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生实事。“两个办法”制定工作自2024年3月份启动以来,市城管局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探索研究,务实创新进取,在深入开展调研、外出考察学习、借鉴经验做法、邀请专家指导、依据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起草了初稿,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制定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主要规范供热工程规划与建设、厘清供用热双方权责义务、加强供热设施的运行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强化行业监管职能等,切实提升我市城市集中供热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制定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水质管理等规定,有序推动二次供水设施统建统管、户表改造、实施阶梯水价,保障居民生活用水从“源头”到“龙头”全链条安全,不断增强群众用水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两个办法”的出台,是我市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突出务实管用、体现地方特色、堵塞管理漏洞、填补制度空白、推进机制创新、提升管理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实现行业管理“有规可依”,提升公用事业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和群众的幸福指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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