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商洛中支)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人行商洛中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各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成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树立人民银行公开透明高效的良好社会形象发挥了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政务公开中的组织协调推动作用,商洛中支及时成立了以主管行领导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办公室,完善AB岗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人员3人员,并要求各部门确定一名政务公开联系人,夯实责任到部门,落实任务到个人,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近年来,商洛中支根据内设机构设置调整以及相关人员变动情况,3次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8次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各部门提交的政务公开事项申请,通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督促各成员认真履行政务公开的职责义务,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协调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
二、完善制度体系,加强规范管理工作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继续按照《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政务公开法律服务保障实施办法》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能够及时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信息主动公开指引》、《中国人民银行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引》、《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等总、分行政务公开制度规章等文件,并结合商洛中支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商洛中支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政务公开法律服务保障实施办法》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8项制度规定,建立了政务公开事项申请的审批流程、保障措施,为政务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拓展宣传渠道,提升公开工作成效
为方便群众查阅,人行商洛中支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人行商洛中支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商银办〔2015〕73号),明确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答复流程。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商银办〔2015〕74号),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工作动态”、“数据报告”及“其他”共7大类、24小类,并提供相应的制式表单,明确哪些信息应该公开、应该怎么公开。
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中,人行商洛中支按照《条例》确定的“便民、高效”原则,坚持传统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不断完善传统公开方式。继续通过人民银行营业大厅业务办理窗口、电子大屏、自办刊物、社会宣传等载体公开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公开与基层人民银行履职相关的法律、政策、制度规定,公开业务办理流程和操作规程,方便行政相对人全面及时掌握办事的要求、程序、时限等相关信息,向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是充分依托地方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利用人行商洛中支政务公开网页发布信息,实现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高效互动。2015年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交了《2015年陕西辖区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公告》、《第二批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币发行公告》等36条公开信息申请,提请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刊登。
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人行商洛中支先后认真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反假货币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经理国库30年”等宣传活动,组织全市金融机构深入开展金融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六进”活动。期间,宣传人员深入机关、街道、社区、厂矿、企业、乡镇、农户、学校等单位,通过散发宣传单、播放宣传光盘、接受群众咨询、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向相关经济管理部门宣传人民银行职能、办事程序及工作成效,向企业宣传金融知识、金融政策以及办理结算账户、贷款卡等业务规程,向社会公众宣传个人信用报告查询规定、反假币技能以及普惠金融常识,向社区百姓、高校学生、农民工等特定群体宣传解读金融法规政策,宣传金融服务业务,解答行政许可事项,打造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央行形象,为有效履行基层央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度,人行商洛中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工作动态、数据报告、其他共7大类一级目录和24小类二级目录。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互联网页
依托商洛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luo.gov.cn),在其信息公开栏里专门开设人民银行商洛中支子板块,及时在互联网上发布商洛中支的机构简介、领导班子、部门职责、工作动态、人事任免、员工招聘、纪念币发行等重要事项,充分向广大网民展示商洛中支的各项业务、工作动态等,实现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互联网的高效互动,扩大了对外公开的覆盖面。
(二)电子大屏
在中支机关一楼大厅安装LED电子屏、布放公示栏,在二楼对外营业服务大厅以及各对外履职部门的办公场所内设立宣传栏,做到规章制度、审批流程、所需资料、办结时限上墙,为前来办事的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三)营业柜台及宣传栏
对外服务部门在其办公场所均设有包括办事流程、提供材料目录、业务知识等在内的宣传栏;并结合业务宣传活动,通过展板、横幅、传单等方式将社会公众关心的内容编印成册,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群体分类发送。发挥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多、贴近一线的优势,在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宣传点、散发宣传资料,宣传公开人民银行的各项业务知识。
(四)其他
一是依托商洛中支的内联网站,在网站上开辟“中支动态”、“行务公开”、“公告栏”等板块,及时发布行领导日程安排、周报、公示公告等重要信息,加大了对内公开的力度。二是依托传统的报刊载体,在《金融时报》、《陕西日报》、《商洛日报》等报刊上宣传展示各项惠农金融政策,宣传商洛中支工作。三是认真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反假货币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经理国库30年”等宣传活动,组织全市金融机构深入开展金融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六进”活动,举办专题讲座,受理群众咨询,解读金融法规政策,宣传讲解支付结算、人民币反假、信用报告查询等金融知识,为高效履行基层央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度,辖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未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行商洛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人行商洛中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度,人行商洛中支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包括: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还有待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016年,人行商洛中支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人民银行中心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部门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大对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内容、程序符合《条例》要求。三是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定期维护政务公开网页,确保各项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对外发布。
人行商洛中支
2016年1月7日